新风系统作为建筑通风与空气调节的核心设备,其密封性能直接影响能耗、室内空气质量及系统运行效率。漏风量检测仪是用于量化新风系统(如风管、机组、阀门等部件)在特定压力差下漏风量的关键仪器,其测量准确性直接关系到系统调试与验收的可靠性。为确保检测数据的可信度,需定期对漏风量检测仪进行校准,使其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技术要求。本文结合现行国家标准、行业规范及仪器原理,系统阐述新风系统漏风量检测仪的校准方法与标准依据。
一、漏风量检测仪的基本原理与核心参数
1. 工作原理
漏风量检测仪通常基于压差法或流量直接测量法实现漏风量测定:
压差法(主流):通过在被测新风系统部件(如风管段)两端施加恒定压力差(如50Pa、100Pa),测量该压力差下的漏风量。仪器内置高精度微压传感器(测量压力差)和流量传感器(或通过孔板/喷嘴将漏风量转换为压差信号),结合伯努利方程计算实际漏风体积流量(单位:m³/h)。
流量直接测量法:部分仪器通过皮托管、热式质量流量计等直接测量气流速度或质量流量,再换算为体积漏风量。
2. 核心测量参数
漏风量(Q):单位时间内通过被测部件的空气体积(通常范围:0~5000m³/h,分辨率0.1m³/h);
压力差(ΔP):被测部件两侧的静压差(关键测试点:50Pa、100Pa、150Pa等,精度±1~2Pa);
温度(T)与大气压(P):用于修正空气密度对流量计算的影响(部分仪器自动补偿)。
二、校准的必要性
漏风量检测仪在长期使用中可能因以下因素导致测量偏差:
传感器漂移(如微压传感器受温度/湿度影响灵敏度变化);
流量转换元件(如孔板、喷嘴)磨损或堵塞;
电路老化或校准系数失效;
环境条件(如现场振动、电磁干扰)干扰测量稳定性。
因此,
定期校准是保证仪器测量结果溯源至国家标准的必要手段,尤其在新风系统工程验收(如GB 50243《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)、节能检测(如GB/T 17742《建筑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通用规范》)等关键场景中,校准合格的仪器是数据合法性的基础。
三、校准依据的标准
目前国内漏风量检测仪的校准主要参考以下标准:
《通风与空调系统漏风量测试装置校准规范》(JJF 1258-2010)
这是最直接相关的国家计量校准规范,明确规定了漏风量测试装置(包括检测仪)的校准项目、方法及技术指标。
《GB/T 1236-2017 工业通风机 用标准化风道进行性能试验》
规定了风道系统中风量、压力测量的标准化方法,间接指导漏风量检测仪的压力-流量转换校准。
《JJG 875-2019 数字压力计检定规程》(针对压力传感器)
若检测仪内置微压传感器,其压力测量精度需符合此规程要求(如测量范围0~200Pa时,精度±0.5%FS或更高)。
《JJG 640-2016 差压式流量计检定规程》(若采用孔板/喷嘴流量转换)
对流量转换元件的几何尺寸、压差-流量关系曲线进行校准。
四、校准项目与方法
1. 校准前准备
环境条件:温度(20±5)℃,相对湿度≤85%,无强振动与电磁干扰;
标准设备:需使用更高精度的计量器具,包括但不限于:
标准流量计(如音速喷嘴流量标准装置,不确定度≤0.5%);
高精度微压计(如数字压力计,测量范围0~200Pa,精度±0.2%FS或更高);
标准风洞或模拟漏风装置(用于产生已知漏风量的稳定气流);
温度计与大气压计(用于修正空气密度)。
2. 核心校准项目及方法
(1)压力测量精度校准
目的:验证仪器内置微压传感器对压力差(ΔP)的测量准确性。
方法:将检测仪的压力接口与标准微压计串联,通过标准风洞或气压发生装置施加一系列已知压力差值(如0Pa、50Pa、100Pa、150Pa、200Pa),记录检测仪显示值与标准值,计算示值误差。
技术指标:压力测量误差通常要求≤±1%FS(满量程)或±1Pa(取更严格值),例如在50Pa量程下,误差不超过±0.5Pa。
(2)漏风量测量精度校准
目的:验证仪器在特定压力差下对漏风量(Q)的计算准确性。
方法:通过标准流量发生装置(如音速喷嘴流量标准装置)或模拟漏风装置(如带有精确开口的风管段),在设定压力差(如50Pa、100Pa)下产生已知漏风量(如100m³/h、500m³/h、2000m³/h),将检测仪接入该装置,对比其显示值与标准漏风量。
技术指标:漏风量示值误差通常要求≤±2%~3%(视量程而定),例如在1000m³/h量程下,误差不超过±20m³/h;在低量程(如100m³/h)下,误差不超过±2m³/h。
(3)压力-流量转换关系校准
目的:验证仪器内置算法(如伯努利方程或经验公式)将压力差转换为漏风量的准确性。
方法:通过改变压力差(如50Pa→100Pa→150Pa),同步测量对应的漏风量,检查仪器计算的流量值是否符合理论关系(Q∝√ΔP)。若仪器采用固定孔板/喷嘴,需校准其流量系数(C_d)是否与标称值一致。
(4)重复性与稳定性校准
重复性:在同一压力差(如100Pa)下,连续测量漏风量10次,计算10次结果的相对标准偏差(RSD),要求≤1%。
稳定性:对同一压力差连续测量24小时(或间隔4小时多次测量),观察漏风量示值漂移,要求漂移量不超过±1%FS。
3. 校准流程示例(以压差法检测仪为例)
外观与功能检查:确认仪器按键、显示屏、接口无损坏,压力传感器与流量模块正常启动。
零点校准:在无压力差状态下(ΔP=0Pa),调整仪器零点,确保显示值为0。
压力传感器校准:连接标准微压计,施加0Pa、50Pa、100Pa等点,记录并修正示值误差。
漏风量校准:通过标准流量装置设定50Pa、100Pa压力差,分别输入已知漏风量(如200m³/h、800m³/h、2000m³/h),对比仪器显示值,修正转换系数。
数据记录与证书出具:记录所有校准点的仪器示值、标准值、误差及修正参数,由计量机构出具校准证书(注明校准日期、有效期及不确定度)。
五、校准周期与维护建议
校准周期:一般建议每年至少校准1次;若仪器用于高精度检测(如洁净厂房、科研实验室)或使用频繁(日均检测超过10次),可缩短至每半年1次。
日常维护:
使用后及时清洁传感器接口,避免灰尘堵塞;
避免仪器长时间暴露于高温、高湿环境;
定期检查电池电量(便携式)或电源稳定性(台式);
若发现测量数据异常(如示值波动大、与历史数据偏差显著),应立即停用并送检。
结语
新风系统漏风量检测仪的校准是保障建筑通风系统质量的关键环节。通过严格遵循JJF 1258等标准,对压力测量、漏风量计算、转换关系等核心参数进行定期校准,可确保仪器测量结果的准确性、可靠性和溯源性。对于用户而言,选择具备CMA/CNAS资质的计量机构进行校准,并留存完整的校准证书,不仅是满足工程验收与法规要求的必要条件,更是提升新风系统运行效率与节能性的技术保障。